安徽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0人公告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 2020-05-06 15:47:01
  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本次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包括:测绘工程专业和地理信息系统专业2名;土地资源管理和房地产管理类专业2名;城市规划类专业2名;法学类专业2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2名。
 
  当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取消或相应核减该专业招录计划人数,其他专业可相应增加招聘名额。
 
  三、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填报,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箱(chuzhoubdc@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550-3010618。
 
  五、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本人实际情况。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给予取消资格的处理。
 
  六、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按劳动合同法,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动关系录用、工资、五险一金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年薪一般不低于6万元(含五险一金)。
 
  若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可视情根据本次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录取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权解除劳务派遣关系。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010618。
 
  本公告由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