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范县信访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选调公告

来源:范县网 2020-05-06 14:03:53
  范县信访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县编制委员会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岗位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范县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拟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范县县直和所辖乡(镇、办)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师编制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尚在试用期内的;与县信访局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至15日。


  报名时需带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模板附后),报名登记表(表格附后)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报名地点:范县新区板桥路118号县委综合楼一楼西范县信访局办公室。


  (二)档案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信访局负责报考人员的档案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报考岗位的确定


  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果形不成差额,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不再进行面试。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组织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信访局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因资格审查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由范县信访局负责实施,在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范县信访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县委县政府综合楼、人防大楼、产业大厦公示栏张贴,并在官方微信、范县网等媒体公布。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选调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选调公告,严格按照选调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报考。


  (四)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选调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选调工作由范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3-5263186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 0393-8503282


  驻政法委纪检组:0393-5861636


  附件1:范县信访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模板.docx


  范县信访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