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7人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5-06 11:05:21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7. 岗位表中的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


  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常年招聘,招满为止。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 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


  (二)报名有关要求


  1.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2)本人简历;(3)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4)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6)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注: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7)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将上述材料打包,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应聘”字样及“岗位序号”(如: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应聘岗位1),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报名结果以收到工作人员邮件回复为准。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2.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 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专项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1。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经研究后保留或取消该岗位。面试前的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和方式将由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三、考核


  (一)笔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士官学院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的招聘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与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思想作风、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工作态度、人生观价值观等。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表》中面试入围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 只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


  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大部分。综合素质测试采取自我介绍、现场答辩、考核小组专家质询等方式,教学能力测试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综合素质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


  2. 其他岗位


  面试包括试讲、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综合素质考察由应聘人员抽选测试内容,并回答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提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对教育事业的认识态度以及对学院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考察。


  3. 相关说明


  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士官学院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线为80分;比例大于1:1的,设定面试合格线为60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精神,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不开展线下考核、考试。


  四、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在学校心理健康中心进行。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根据招聘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http://rl.wspc.edu.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http://rl.wspc.edu.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480373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480385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附件1.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