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2人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5-06 11:01:03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的用人需求,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6.岗位表中的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照片为电子照片,个人简历为WORD文档)扫描后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并发送到指定报名电子邮箱:cjgyrsc@sina.com。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我校1个岗位。


  受疫情影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


  (三)报名所需材料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教师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扫描件、免冠1寸照片、个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海外学习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按照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考核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应聘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及综合素养等。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入围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方能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专业实际应用能力,以试讲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


  综合素质测试占总成绩的4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者,取试讲分数高者。开考比例低于1:3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总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制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58、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


  附件1: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