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惠州龙门县纪委监委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9人公告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 2020-05-02 10:54:15
  龙门县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龙人社〔2017〕80号),龙门县纪委监委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共9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聘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
 
  5.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未满5年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岗位,待遇参照现行的政府购买服务薪酬标准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止(工作日)。鉴于疫情期间,请报考人员先行电话预约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龙门县龙新路办公区龙门县纪委监委干部室,联系电话:0752-7988351。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报名考生须按岗位表的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龙门县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2);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加盖公章的推荐信,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领取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时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在考生笔试分数中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分数将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成绩分数将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四)本公告由龙门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岗位人员资格表(县纪委监委).docx
 

  附件2:岗位人员报名表(龙门县纪委监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