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学院人事代理招聘17人公告

来源:榆林学院 2020-04-27 15:41:05
  榆林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17名,具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优秀,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安心于本职工作,专业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三)须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时间应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若受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第一学历(学位)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经过教育部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

  (四)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岁(有专业应用领域实践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身体健康,具备所需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序号 部门 计划招聘数/名 专业方向 岗位类型
1 教育学院 1 教育管理 教学岗
1 学前教育原理 教学岗
1 小学教育 教学岗
2 文学院 1 新闻传媒/企业传媒 教学岗
3 体育学院 1 篮球 教学岗
4 绥德师范校区 1 学前教育学 教学岗
1 舞蹈教育 教学岗
1 音乐学 教学岗
1 美术学 教学岗
1 会计学 业务岗
5 艺术学院 2 舞蹈编导 教学岗
3 钢琴、声乐、音乐史论 教学岗
6 学工部 1 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业务岗
7 基本建设处 1 土木工程 业务岗
 

  三、招聘程序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截至5月20日17:00投递报名材料。若需求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未达到聘用需求人数时,该岗位公告一直有效,直至招满为止。

  (一)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个人简历;应聘人将相关材料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lxyq20@163.com ;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附件均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且命名一致,附件大小不超过20M。

  (二)资格初审: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http://rsc.yulinu.edu.cn/)。

  (三)资格复审:通过初审人员,来校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所应聘岗位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以及报名表中本人填写的获奖、科研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业务能力考查和面试等不同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方式进行,其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所需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讲授;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适用能力进行测评。每项考核总分为100分,单项分数低于60分的不可进入下一轮考核环节。

  (五)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单项考核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通过全部考核、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榆林学院统一组织,在榆林市二甲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

  (八)公示:经我校人事处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九)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拟录用人员签订相关协议,确定人事关系。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按照《榆林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2. 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有应聘者承担。

  3.聘期一般为三年,首次聘用包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蔡老师 李老师0912-3891194

  附件:《榆林学院岗位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