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招聘编制外检测人员公告

来源: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 2020-04-23 10:19:06
  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公开招聘编制外检测人员公告
 
  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系安徽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建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合肥),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及产地环境质量检验检测工作职能。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制外检测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食用林产品农药残留检测
 
  2.招聘要求:
 
  (1)专业要求:农产品质量检测、食品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
 
  (2)其它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能够经常出差到野外采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待遇
 
  受聘后其工资待遇按本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安徽省林业局网站(http://www.forestry.gov.cn/)、合肥人才网(www.hfrc.cn)和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网站(www.ahifdc.org.cn)发布。
 
  2.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5月6日。
 
  有意者请将下列材料(①报名表(附件一);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大学成绩单的复印件;③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一并发至邮箱739745310@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林检中心”。不可重复投递,多次投递以第一次投递材料为准。
 
  3.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保持报名表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
 
  4.专业笔试。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与所报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5.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动手操作能力。依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技能操作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技能操作人选。参加技能操作的人员名单、技能操作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6.结果公示。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技能操作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操成绩得分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并在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网站上公示。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7.资格复审。中心人事部门根据公示名单通知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等额递补并公示。
 
  8.政审和体检。政审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对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有递补情况,将再进行公示;如无递补情况,不再进行公示。
 
  9.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与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施行,由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省林业局人事处、机关党委予以指导,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5710999-6205
 
  监督电话:0551-65710999-6100
 
  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