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始兴县城管大队招聘城管协管人员20人公告

来源:始兴县人民政府 2020-04-23 08:11:12
  始兴县城管大队公开招聘城管协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始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管协管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管协管人员,男性15名,女性5名。
 
  二、用工性质及岗位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用工性质,聘用后主要在城市管理应急机动队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年龄、身高要求:22-35周岁(即1985年4月20日至199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已婚已育、并具有与城管职业相关的专业特长者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受到依法处理未满5年的;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始兴县城管大队综合股(始兴县河南路11号即原老气象局)。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751-6973335。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3.《始兴县城管大队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小1寸照片)。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含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相关知识,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总结归纳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4.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5.根据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上述人选少于该职位招聘人数1:1.5比例的,则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6.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体检医疗机构由我队指定,体检费用由我队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始兴县城管大队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始兴县人民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每年一聘。
 
  (二)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33600元/年(含“五险”)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其他待遇参照现有城管协管员标准执行。
 
  (三)管理
 
  聘用人员由始兴县城管大队进行统一管理,遵守县城管相关管理规定。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本次招聘,招考机关不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即使已经双方已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五)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城管协管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从本次招聘剩余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始兴县城管大队。
 
  始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