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派遣制员工10人公告

来源:郫都区人民政府 2020-04-22 09:12:27

  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10名派遣制员工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派遣制员工,具体派遣至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综合执法一线辅助岗位10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原则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法律相关专业者或具有摩托车驾照优先考虑;


  (二)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45周岁(2000年3月31日以前、1975年3月31日以后),女性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2000年3月31日以前、1980年3月31日以后);


  (三)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女性身高1.56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纹身、驼背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五)热爱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语言沟通交流能力。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7.曾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8.拒绝服兵役的;


  9.有吸毒史的;


  10.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城市管理一线辅助工作的。


  三、主要职责和薪酬待遇


  (一)主要职责


  1.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占道经营、非法乱张贴、油烟乱排放以及机动车清洗站管理、户外广告管理的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相关宣传教育;


  3.其他可由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开展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按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3.住房公积金缴存:按国家规定统一缴存应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人员如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2.5比例,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科(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丛中路275号),咨询电话:87881586。


  (二)报名要求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持毕业证、身份证、退役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需1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刻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城市管理相关知识。


  (二)面试


  面试以了解应聘者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为主。


  (三)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成绩比例分配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者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录用名额1:1比例人数进入体测环节,进入体测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的缺额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最终考察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相关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与成都世纪后勤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我公司派遣至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初次聘用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岗位情况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纪律与监督


  (一)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性、严肃性,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招聘工作由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实施。


  附件:招聘报名表


  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