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荔湾区昌华街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员公告

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0-04-22 08:19:25
  荔湾区昌华街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员公告
 
  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强化基层劳监工作队伍建设,荔湾区昌华街根据《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员1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
 
  二、岗位和人数
 
  劳动保障监察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吃苦耐劳、乐于服务群众;
 
  2、遵纪守法,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文、计算机专业、有从事劳监工作经历的人员、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语言表达、文字书写和电脑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男45周岁(197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以下、女40周岁(1980年 12 月 31 日出生)以下。
 
  6、身体健康,素质过硬。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4日;
 
  2、报名地点:昌华街武装部(广州市荔湾区昌华大街9号三楼),联系人:农先生,联系电话:81709618;
 
  3、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用于粘贴报名表。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4、资格审核: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二)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基本法律知识、劳动保障监察知识、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四)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总成绩。
 
  (五)体检安排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人选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六)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五、工资待遇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本次招聘的劳监工作人员,工资实行定额包干制,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7万元/人/年。
 
  附件:昌华街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doc
 
  昌华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