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人公告

来源: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20-04-21 17:17:55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生活污水管理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农村生活污水管理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要求详见《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在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提供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临安。生源地是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0年4月28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


  2.联系方式: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厉女士,联系电话:0571-61105898。


  3.报名方式: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发至邮箱:502354202@qq.com,并电话确认(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邮箱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领取笔试通知书。


  报名结束后,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招聘岗位间进行调剂。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一周后将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人才网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及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参与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4.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人才网(www.larcw.com)同步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61105898


  监督电话:0571-63721335


  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