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惠州龙门县平陵街道招聘党建联络员3人公告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 2020-04-21 08:58:29
  2020年龙门县平陵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推动我街道干部队伍大储备工作纵向深入开展,现龙门县平陵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党建联络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龙门县户籍。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6.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7.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1.按照街道办临聘人员选拔管理,经考试合格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薪酬待遇按照平陵街道办临聘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本科生额外增加专项补贴1500元/月,研究生额外增加专项补贴2500元/月,即不低于40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5000元/月)。
 
  2.党建工作经验满三年后,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按程序聘用为党建指导员。
 
  3.本次招聘不涉及编制,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接收人事档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到2020年4月30日,报名地点为龙门县平陵街道办事处3楼组织人事办,联系方式:0752-7803822。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提出报名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平陵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计生生育证明;
 
  (6)无违规违纪证明(户籍地纪(工)委办开具)。
 
  (二)资格审查
 
  平陵街道组织人事办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须凭本人及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笔试
 
  由平陵街道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为准。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数。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五)面试
 
  由平陵街道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名次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2.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招聘公告由平陵街道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平陵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