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3人公告

来源: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0-04-09 14:38:59
  临湘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岳组发[2016]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与资格条件


  (一)岗位计划


  在选调单位编制空缺内,本次共安排13个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3人。其中机关行政岗位选调10人、参公事业岗位选调2人、事业岗位选调11人。详见附件《2020年临湘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岗位:面向本市市直机关、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人员;


  2.事业人员岗位:面向本市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在职事业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学校和医疗卫生单位)。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3.具有公开选调岗位所需的编制性质、学历、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年龄符合选调岗位要求,以2020年6月30日为计算年龄时间节点;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6年及以后考录的乡镇公务员、2019年考录的选调生,2020年6月30日未满服务年限的事业人员);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办理调动手续等4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至4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3张。


  (2)《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3.报名地点


  市人社局办公楼三楼307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咨询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0730-3718668;市人社局:0730-3720611。


  4.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负责,主要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6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40%。


  1、笔试


  (1)笔试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行政职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和入围人员公示。笔试结束后,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示成绩。参照人事招聘有关做法,按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5%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超过选调岗位计划1:2的,按1: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小于和等于1:2且大于1:1的,全部进行面试;等于或小于1:1的,可不再参加面试,以笔试成绩为总成绩直接进行考察。选调岗位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象不足1:1部分计划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取消或减少相应选调计划。


  2、面试


  (1)笔试后入围人员数超过1:1的,须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具体方式由选调单位确定,并报市选调领导小组备案。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等,考察工作在一月内完成,并由选调单位形成综合书面结论性意见。如选调单位认为考察对象人岗不适或有其他影响情形,不宜选调的,报市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对象选调资格,同时可在同一选调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进行考察。


  (四)手续办理


  由市选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选,并按程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影响选调情形的对象,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设立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选调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与。


  2、强化监督。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如选调过程中出现本公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由市选调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决定。


  附件: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临湘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