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2020-04-08 13:47:37
  2020年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落实好海南省“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各项工作安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市引才力度,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人才优先、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此次招聘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儋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人员从各相关科室抽调组成,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球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所属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分别在海招网、单位网及儋州市政务网等门户网站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3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按照规定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48)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


  (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6)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7)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照公务员管理专业分类。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3.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网上报名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后,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考生承诺书》(范本见附件2),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定向招聘岗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登陆报名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或指定的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6.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1:1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7.签订《拟聘用意向书》


  针对今年即将毕业的考生,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选,并与之签订《拟聘用意向书》。(范本见附件4)。


  (五)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已签订《拟聘用意向书》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各项成绩均在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的其他医疗机构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 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儋州政务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招聘人员待遇


  六、存入本人档案


  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七、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报名咨询电话:王婷 15109875783


  附件:1.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报名表.xls


  3.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考生承诺书.docx


  4.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考评人员保密承诺书.docx


  5.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拟聘用意向书.docx


  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