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招聘2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3-31 14:24:33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上级单位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职责:“负责市卫生和健康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落实北京地区卫生和健康信息资源整合的具体工作;负责有关卫生和健康信息数据统计及分析,开展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等相关研究工作;承担卫生和健康网络平台、中心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组织建设及运用维护;负责委机关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的技术保障;指导各医疗机构的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按照有关规定及以岗定人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基本条件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内容(附件1);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卫生信息化事业;
 
  (三)均需有北京市户口;
 
  (四)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且派遣规范、履历清楚、考核完善、工资表齐备;
 
  (五)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条件良好,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应变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六)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面向2020届应届毕业生招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内容(附件1);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卫生信息化事业;
 
  (三)非京生源毕业生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保局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条件;
 
  (四)应聘毕业生在校期间应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纪录,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条件良好,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应变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五)应聘毕业生要求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六)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职位与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网上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4月20日17点之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xxzxbgs@wjw.beijing.gov.cn。报名截止日期和时间以发出邮件日期及具体时间为准,报考人员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查收情况。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一)填写《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内容不得缺项漏项,无内容项要注明“无”,照片要求为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二)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四)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或奖励证书复印件,以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已有工作经历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工作证复印件;
 
  (六)以上复印件均为PDF格式文件;
 
  (七)邮件发送请使用压缩包,并按以上目录按序号顺序保存,邮件名称为岗位+姓名。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公告及笔试成绩查询,请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phic.org.cn/)查询详细结果。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面试及成绩查询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视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沟通、专业技能等方面能力。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将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http://www.phic.org.cn/)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单位统一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单位将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http://www.phic.org.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七、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者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附件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职位及要求表
 
  附件2: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社会人员填写)
 
  附件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填写)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