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区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人公告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0-03-23 09:32:52

  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广安区2020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岗位资格条件。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职位要求相应中级、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及技术资格职称应符合《职位表》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委审查监委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4.其他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提供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2020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现场报名。应聘者登录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anqu.gov.cn/),根据公告的招聘岗位信息选择应聘岗位,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广安区2020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将《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等扫描件和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档,打包压缩提交至邮箱:1214830462@qq.com(压缩包须以“姓名+报考岗位编码”命名),联系电话:0826-2248166。


  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职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在填报《报名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工作考务办公室。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考费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即:面试80元/人,体检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六)开考比例:本次考核招聘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资格审查结束,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招聘名额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数。职位调减或取消事宜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人员学历层次、职称高低及取得时间长短、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取得时间长短等依次确定名次;若相关事项完全相同的,则进行技能测试确定名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anqu.gov.cn/)公告。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进入考核人员的名单、考核时间及地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到招聘单位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及试用期内因自动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首期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6周年(含一年试用期)。


  九、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保险、社会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各项公告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适时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248166(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26-2248577(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广安区2020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2.广安区2020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