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汕头交通运输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人公告

来源: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0-03-16 16:01:50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属下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为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汕头市实施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我局公开招聘3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和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二)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
 
  (三)同时享受省有关人才政策。
 
  四、培养管理措施
 
  (一)岗位聘用。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事业单位岗位紧缺的,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设置特设岗位,专门用于引进博(硕)士研究生,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工作3年后可聘用至中级岗位。
 
  (二)跟踪培养。市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开始至2020年5月31日。
 
  七、招聘方式和时间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市交通运输局确定。
 
  八、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有关单位网站以及国家、省、市媒体发布《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同步链接发布。同时,市交通运输局还应发布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防疫期间以网络报名为主。由市交通运输局提供报名电子邮箱stjtrs@163.com。
 
  2. 报名时间:博士招聘从发布招聘公告开始至2020年7月15日;硕士招聘从发布招聘公告开始至2020年5月31日。
 
  3. 资格初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4.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或《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5)(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和用人单位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2020年应届生请上传学校审核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5.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应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6《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03)”,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直接面试
 
  1.面试前准备。面试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在面试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考场安排布置及工作人员分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对工作人员的考务工作培训安排;公开招聘保密工作,对规定要求的保密事项及有关人员,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及承诺书;面试操作规程规范管理,对公开招聘面试过程包括面试考场管理办法、面试安排、评委工作规程、面试室工作规程、候考室工作规程、考务室工作规程、其他岗位工作规程、考务监督人员工作纪律及考生须知事项等方面工作予以明确分工,清晰职责,责任到人。抓紧组织参与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进行考务工作培训,确保招聘工作规范开展。 全程跟进公开招聘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按规定和方案执行。
 
  2.资格复审。面试前,市交通运输局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录像或录音。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5.面试评委。由市交通运输局正科职以上干部组成,面试评委不少9人,外出组织面试的,面试评委不少于3人。
 
  6.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演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招聘博士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可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灵活组织面试,报名截止前,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增加招聘名额;招聘硕士的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30日,同一岗位应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于面试前3天,向市人社局告知具体时间和地点,并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确保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四)成绩公布
 
  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应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汕头市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须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体检执行的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招聘博士的,体检时间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应聘人员协商确定,于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招聘硕士的,于面试结束2天内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考察组,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结论,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是否聘用结论并盖章。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经市交通运输局填报《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聘人选情况表》(附件7)、《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聘人选情况表》(附件8)报市人社局,由人社局汇总报市人才办。
 
  拟聘人选在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类别、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学位、面试或面试加考核的成绩及体检、考察是否合格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审核确定或备案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拟聘人选,由市人才办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硕士研究生拟聘人选,报市人才办备案。
 
  (九)聘用
 
  按照汕人才发〔2020〕1号文执行。
 
  (十)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
 
  (三)市、区(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企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约定首聘服务年限和试用期限。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四)政策咨询电话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0754—8829596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招聘查询网址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ttps://www.shantou.gov.cn/jtj/。
 
  (六)本公告由汕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