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简阳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人员33人公告

来源:简阳市人民法院 2020-03-13 14:57:34

  简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保证审执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岗位性质和聘用名额


  (一)聘用单位:简阳市人民法院。


  (二)岗位性质及聘用名额:司法警察辅助人员20名(男性17名,女性3名)、专职调解员13名(不限男女)。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审判辅助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28周岁,即:在1992年3月15日(含1992年3月15日)—2002年3月15日(含2002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4)具备与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专职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男性18周岁—45周岁,即:在1975年3月15日(含1975年3月15日)—2002年3月15日(含2020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女性18周岁—40周岁,即:在1980年3月15日(含1980年3月15日)—2002年3月15日(含2002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邮箱:jyfyzzb@foxmail.com。


  3.报名要求:报名需填写《简阳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报考专职调解员另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将上述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以“姓名+报考职位”命名)。


  (二)资格审查


  简阳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考试前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进行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另须进行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闭卷)


  2.体能测试: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①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长跑②女子仰卧起坐、男子俯卧撑③立定跳远④100米跑,以上体能测试科目任选三项进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症状,概由本人负责,与招聘单位无关。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进入面试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2的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若未达开考比例,经我院研究后予以调整。


  4.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未参加其中任一环节考试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报考者原始成绩及排名,在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cdjy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布。报考者可登陆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体检由简阳市人民法院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2.试用期期间,试用期工资按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和年度考核奖金等组成,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年工资约为5.2万(含个人缴存“五险一金”)、专职调解员年工资约为4万(含个人缴存“五险一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在简阳城区内无住房的统一提供住房便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cdjy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2615772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简阳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26157714


  附件1.简阳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简阳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示例)


  简阳市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