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3-12 16:01:56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人员力量,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批准,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程序,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科员3名。其中,市医学会办公室2名、市卫计委考务中心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范围


  市卫计委考务中心会计岗、市医学会办公室文秘岗报考对象范围: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级职务的,聘用后职务按九级职员执行。


  市医学会办公室科教岗报考对象范围:面向社会。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市卫计委考务中心会计岗、市医学会办公室文秘岗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开拓进取,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甘于奉献。工作表现好,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3)能力要求:热爱卫生健康工作,熟悉财务管理或文秘工作制度、具备机关财务管理能力或文字功底较为扎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学历、工作年限及年龄等相关条件:


  ①详见《赣州市卫生健康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②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及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10日。


  ③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条件。


  2、市医学会办公室科教岗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开拓进取,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甘于奉献。


  (3)能力要求:热爱卫生健康工作,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学历、工作年限及年龄等相关条件:


  ①详见《赣州市卫生健康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和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②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及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10日。


  ③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和招聘:(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两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40。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电话、现场报名。联系人:胡喆,联系电话:0797-8169012,电子信箱:7143675@qq.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下午5:00。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交下证件、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


  (2)报考市卫计委考务中心会计岗和赣州市医学会办公室文秘岗的考生还需提供2016、2017、2018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各1份;


  (3)报考市卫计委考务中心会计岗和赣州市医学会办公室文秘岗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扫描件1份;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出具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同意报考证明;


  (5)《赣州市健康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下载)(根据表格注释完整填写);


  (6)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片电子版1份(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次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聘用资格。


  (三)笔试


  1、考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知识,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闭卷。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发布《入闱面试人员公告》。入闱面试人员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条件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1、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经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的,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考人数)时,则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入闱考察、体检人选;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考察、体检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已达到3:1,但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生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


  (五)体检


  入闱体检、考察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行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同时就考察对象的综治、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征求有关部门书面意见。


  考察和体检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者等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选或聘用公示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以上递补情形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的,均采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的原则确定。


  (八)调动(聘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表现不适应应聘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赣州市卫生健康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赣州市健康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