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济南章丘区公益性岗位招聘59人简章

来源:济南市章丘区政府 2020-03-12 13:39:37

  章丘区2020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济就字【2020】1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2号),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要求,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从事在疫情防控中的政策宣传、排查布控、检查点测温值勤、应急保障、清洁消毒等辅助工作;2、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招聘岗位一览表

 

序号

用人单位

岗位

人数

备注

1

明水街道办事处

便民服务、政策宣传、公共服务

3


 

2

枣园街道办事处

便民服务、政策宣传、公共服务

10


 

3

刁镇政府

便民服务、政策宣传、公共服务

10


 

4

龙山街道办事处

便民服务、政策宣传、公共服务

8


 

5

绣惠街道办事处

政策宣传、公共服务

2


 

6

相公庄街道办事处

便民服务、政策宣传、公共服务

10


 

7

文祖街道办事处

政策宣传、公共服务

2


 

8

曹范街道办事处

便民服务、政策宣传、公共服务

5


 

9

宁家埠街道办事处

政策宣传、公共服务

2


 

10

高官寨街道办事处

政策宣传、公共服务

2


 

11

黄河镇政府

便民服务、政策宣传、公共服务

5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简称“4050”人员)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零就业家庭含农村未转移就业家庭或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特困家庭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成年后孤儿。


  阶段性增加“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登记失业人员(含农村未转移就业登记人员)。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家庭成员中有个体营业执照;


  2、正在享受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


  3、与原单位签订社会保险协议缴费的;


  4、享受就业援助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向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所需提交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配偶身份证原件(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户主页、本人页、索引页)及配偶户口簿原件(户主页、本人页、索引页);(3)申请人及配偶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最后一次失业单位)或失业证原件,配偶退休的需要退休证原件;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离婚或丧偶证明的原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交低保证原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的就业困难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nz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录用人选,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我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6月起1730元)。


  六、纪律要求


  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的简章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nzq.gov.cn/)进行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83214842


  章丘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