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技师学院非事业编制教师聘任8人公告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3-10 10:59:41
  西藏技师学院非事业编制教师聘任公告
 
  西藏技师学院是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全区唯一一所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技工类院校。为解决我院部分专业教师短缺问题,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广纳英才从事教学工作,欢迎有志于从事技工教育的优秀人才报名应聘。现就有关聘任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信息
 
  (一)招聘岗位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此次聘任教师岗位共计8人,具体见下表:
 
 
  (二)岗位性质
 
  招聘的非编教职工实行聘任制,聘期1—3.5年(含试用期6个月),不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期满后,视学院事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经协商予以续聘。
 
  二、招聘对象
 
  区内外应往届大学毕业生、行业企业技能型人才、技术人员。
 
  三、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治藏方略,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受到学术不端、师德失范处理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具有技工院校从业经验、具有较强实操能力及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者优先。
 
  2.具备教师资格者;
 
  3.具备行业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且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技能等级证书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本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网上报名
 
  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5日。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自荐材料电子版一份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见西藏技师学院非事业编制教师聘任需求表)。
 
  (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根据报考专业和岗位确定):西藏技师学院临时校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羊达乡乡政府斜对面)。
 
  3.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技术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3)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的各银行机构出具);
 
  (4)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现场报名时需填写《西藏技师学院2020年社会招聘非编教职工职位报名表》。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试讲与面试。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且未确认报名信息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试讲与面试资格。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试讲与面试
 
  应聘专职教师岗需参加试讲和面试。
 
  时间地点:2020年3月26日;西藏技师学院临时校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羊达乡乡政府斜对面)。
 
  试讲内容与要求:本人拟承担的主要课程一个单元或一次课教学内容。试讲(说课形式)时间为20分钟。试讲前提供5份书面教案(由用人部门提供)。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等。
 
  时间地点:2020年3月27日;西藏技师学院临时校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羊达乡乡政府斜对面)
 
  (四)体检与政审
 
  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审参照自治区相关要求进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六)聘用
 
  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经学院党委同意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一)劳动工资
 
  聘用的非编教职工工资参照学院在编教职工工资标准计发。
 
  (二)相关待遇
 
  1.聘用的非编教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
 
  2.聘用的非编教职工享受各类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及相关待遇;
 
  3.聘用的非编教职工可以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参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西藏技师学院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