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梨树县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61人公告

来源: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0-03-10 10:29:25

  梨树县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各乡镇、街道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发岗位数量及职责


  计划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61名。主要负责疫情排查、宣传、防控和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就业服务等工作(详见梨树县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因受疫情影响面临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2、暂时难以外出务工具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3、其他确有困难的农民工。


  三、人员招聘与管理


  1、组织招聘。3月16日至3月20日由各乡镇(街道)面向应聘人员做好资格审核等工作,按照“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2、聘用管理。人员聘用后,由乡镇(街道)与录用人员签订临时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并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考勤,避免“变向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四、补贴标准和期限


  被录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与乡镇、街道签订3—6个月的临时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期满退出岗位。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应聘条件


  1、近1个月内无发热等病史,近三周内无湖北、黑龙江及日本、韩国等境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不在居家隔离观察期内,如有隐瞒情况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2、组织纪律性强,能自觉接受统一调度指挥,不擅自行动。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能够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工作任务要求。


  六、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中,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人员聘用后,对虚报冒领、空岗、挂岗、弄虚作假等情形骗取岗位补贴的,除追回所有资金外,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对不认真履职、迟到、旷工或不服从安排的人员,严格按照程序予以解聘、停发补贴。


  各乡镇、街道组织应聘人员分时间段进行报名,不得聚集。参加应聘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监督举报电话:0434-5288055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