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130人简章

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 2020-03-05 15:25:24

  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工简章


  由于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现状,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充实环卫工人队伍,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照《朝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环卫清扫人员:朝阳县城市规划区内 60人,二十家子镇30人。


  (二)驾驶员12人,叉车车司机2人,装载机司机6人,钩机1人。


  (三)垃圾填埋场工作人员19人。


  二、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 环卫清扫人员为朝阳县户籍,其他用工户籍可是朝阳县或朝阳市(同等条件下朝阳县户籍优先);


  (二) 环卫清扫人员年龄: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驾驶员年龄:18-50周岁,垃圾填埋场工作人员:18-35周岁;


  (三)垃圾填埋场工作人员需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环境保护和机械相关专业人员优先);


  (四)驾驶员需持有B级以上驾驶证,特种车司机需提特种车操作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 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责任心强,热爱环卫工作,能吃苦耐劳;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岗位分配及管理


  1、对招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根据环卫工作实际,由用人单位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统一进行分配。


  2、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如发现工作期间有不服从管理或违规违纪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可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予以辞退。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正式上岗后,环卫工人每月工资1400元,大车司机和特种车司机每月技术工资+绩效工资3000元左右,垃圾填埋场工作人员每月2000元(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部分)。此费用由县财政统一纳入预算,用人单位根据每月的考勤情况统一审核发放。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报名地点: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 本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有B级驾驶证或特种车操作证的需提供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还须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户档案(复印件盖章)。对所带证件审查合格者方能报名。


  六、资格审查


  (一)由县执法局按照“认真审核、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当出现报名人数超计划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资格审查结束后,我们会以电话通知的形势通知审核通过待录用人员本人。


  (三)待录用本人,需提供我单位指定的体检单位的健康体检报告,及当地派出所出示的为劣迹政审材料方可上岗。


  (四)签订派遣合同:对确认的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上报考核意见,对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劳务派遣公司分别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与本人签订用工合同,用工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用工期间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试用期只发工资部分,不缴纳保险。


  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