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九江永修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4人公告

来源:永修县人民政府 2020-02-27 14:45:15
  2020年永修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的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和4名消防文员。政府专职队员主要岗位包括灭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B2驾驶证以上)、文书(1-2名)、接警调度员1名等;具有医护、汽车驾驶、车辆电器维修、影视传媒、体育、文艺、写作、计算机操作等特长的,予以优先录取。消防文员主要岗位包括内勤、行政文秘、消防辅助执法等。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与安排,听从指挥。


  3、政府专职队员应聘人员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消防文员需具备大专以上文化。


  4、灭火战斗员、接警调度员和文书,18-30岁,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接警调度员要求知晓永修地方语言,普通话较好,口齿清晰。         消防车驾驶员,18-30岁,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永修县的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有三年以上驾龄,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身体健康,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6。


  6、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7、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驾驶经验丰富者优先。


  8、消防文员35岁以内,有行政文秘工作经验的优先。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持报名表(见附件)3份、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于3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永修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建昌大道5号铜锣湾斜对面)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电话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


  2、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之比至少达到1:2。低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体能测试:男性:3000米长跑16分钟内达标(必须达标,不达标不进入下一项目考试)、俯卧撑40次/2分钟、100米短跑15秒。女性:1500米长跑8分30秒内达标(必须达标,不达标不进入下一项目考试)。仰卧起坐30次/2分钟,100米短跑18秒。分值为100分(3000米长跑50分、俯卧撑或仰卧起坐25分、100米短跑25分)。理论测试:消防基本知识,分值100分。面试:100分。计分方法:面试占40%、体能成绩占30%、理论占30%(计入总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的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


  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和体检


  1、根据面试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出现同分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以3000米成绩为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对象,因体检出现人员空缺,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可以替补一次。


  2、政审标准参照现役士兵条件执行。政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被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后胜任工作者,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整理文字材料、档案的收集;


  (8)火场摄像、拍照、app系统录入等


  (9)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5)集中食宿,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采取轮班制度,基本能达到上每周休息2天。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永修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七、聘用人员的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起薪1800元/月(试用期),满三个月后,月收入为不低于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特定的岗位会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副班长津贴200元,班长津贴500元,站长助理津贴1000元,表现突出者,可免费学习驾驶等各项技能)。政府专职队员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体技能考核合格后,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执行(月收入不低于6000元/月)。


  2、入职第二年起定期增资,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国清,联系电话:15007921003。


  附件下载:永修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永修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