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淮北濉溪县中医医院招聘31人公告

来源:濉溪县中医医院微信 2020-02-24 15:23:12
  2020年濉溪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濉溪县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临床科室门类齐全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2019年12月医院取得省卫健委三级中医院设置批复。医院现有床位750张,年出院患者3万人次。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1.中医、中西医临床专业6名
 
  2.中药学专业2名
 
  3.临床药学专业1名
 
  4.药物分析专业1名
 
  5.药物制剂专业1名
 
  6.护理专业7名(限中医类院校毕业)
 
  7.麻醉专业1名
 
  8.病理专业1名
 
  9.影像专业6名
 
  10.医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3名
 
  11.医学信息工程专业1名
 
  12.会计学专业1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团结协作;
 
  2.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史和药物过敏史,能胜任聘用岗位职责。
 
  3.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岗位要求年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 3 月1日。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在45岁(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毕业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初级师职称年龄在30周岁(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公立医院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我院的书面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简易程序:报名、面试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承诺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报名表》发送至邮箱:276310614@qq.com
 
  (2)现场报名:濉溪县中医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成功请扫二维码入群
 
 
  2.报名需填写“濉溪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提供2张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   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采取简易程序面试考试。
 
  (1)面试考试分值: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潜能。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本次面试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首次合同期限1年,违约责任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首次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工资待遇参照用人单位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入职1年考核合格者缴纳住房公积金。
 
  在编制周转池空缺时,根据相关政策,符合编制周转池条件者可按程序择优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濉溪县中医医院网站查询。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4.本公告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医院人事科:0561-6828311
 
  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举报电话:0561-682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