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海南区人民政府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326人公告

来源:乌海市海南区政府 2020-02-21 14:13:39

  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招用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求,现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一批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标准如下:


  一、招用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用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326名,其中巴音陶亥镇50名,公乌素镇64名,拉僧庙镇40名,拉僧仲街道办事处132名,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40名。


  二、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标准1760元/月,服务单位统一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三、招用条件


  (一)招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乌海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


  2、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


  3、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5、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7、具有内蒙古户籍,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8、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二)其他招用条件


  1、近1个月内无发热等病史,近两周内无湖北和武汉、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重庆、山东、四川、北京、黑龙江、上海、福建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及人员接触史,目前人在乌海且不在居家隔离观察期内。本人需签署承诺书,如有弄虚作假情况自动取消招用资格;


  2、组织纪律性强,能自觉接受统一调度指挥,不擅自行动;


  3、符合招用职位所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巴音陶亥镇 刘 鹏 18847300802


  公乌素镇 李俊文 13847323056


  拉僧庙镇 茹 楠 1840473888


  拉僧仲街道办事处 郭一君 13947306220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 尹慧琴 13947312429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月21日至2月23日,根据简历择优进行面试。


  六、考察


  招用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招用人员进行认真全面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取消其招用资格。


  七、公示


  招用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审核的情况确定拟招用人员,并将拟招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