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职员选聘公告

来源: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0-02-14 17:40:50
  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职员选聘公告
 
  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是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自给,实行企业化管理。现因工作需要面向深圳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职员1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选聘基本条件
 
  (一)选聘职位
 
  财务部部长1名。
 
  (二)选聘基本条件
 
  1.任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副)科级职务、国企正式任命的财务部门正(副)负责人,或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财务岗位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符合岗位要求(附件1);
 
  3.符合选聘职位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工作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评、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确定选聘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及社会公开部分网站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2月14日至2月2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发送至gczhr@szwb.sz.gov.cn。
 
  2.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
 
  (2)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证明);
 
  (4)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
 
  (三)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
 
  (四)确定考察人选
 
  适岗能力测评后,参照考试成绩,结合岗位工作需要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根据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及背景调查等。
 
  (六)确定选聘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选聘人选。
 
  (七)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聘人选的,征求选聘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郭工,83942867,83942050。
 
  附件1:选聘职员岗位表.doc
 
  附件2:选聘职员报名表.doc
 
  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