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广州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2-05 10:03:09
  广州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气象台是广州市气象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发布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对全市天气预报技术指导。
 
  (二)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是广州市气象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
 
  (三)广州市气候与农业气象中心是广州市气象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监测气候变化,研究广州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2020年毕业生。
 
  2020年毕业生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应聘人员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1个职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2月10日上午9时至2020年2月14日下午17时。
 
  (三)资格初审
 
  2020年2月17日至2月18日,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核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2月19日中午12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2月19中午12时至2月21日下午21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不安排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不低于1:3才准予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气象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将对拟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证件。
 
  2、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技能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总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届生应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气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66619627,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66619622。
 
  广州市气象局
 
  2020年1月2日
 
  附件:
 
  1、 广州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职位表.xls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