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川北医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川北医学院新闻网 2020-01-19 09:35:41
  川北医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川北医学院坐落于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三国文化发祥地——南充市。学校前身是1951年创办的西南区川北医士学校,1965年升格为专科,1985年升格为本科,定名为川北医学院。2005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6年获批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始终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秉承“敬业、博爱、求是、创新”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思想,现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体,医、文、管、法、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 ??
 
  其他详细情况请查阅川北医学院网站(网址:www.nsmc.edu.cn)。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层次
 
  (一)第一层次:
 
  1.两院院士或世界级的科技领军人才;
 
  2.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4.“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排前三名);
 
  6.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二)第二层次:
 
  1.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5.国家级教学名师。
 
  (三)第三层次: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3.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4.省部级重点学科(或学科方向)带头人;
 
  5.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二级岗教授
 
  6.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7.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
 
  (四)第四层次:
 
  1.省级突贡专家、高等学校“攀登学者”;
 
  2.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和学科建设工作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
 
  (五)第五层次:
 
  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详见附件1:《川北医学院2020年直接考核进人计划表》)??
 
  (六)第六层次:
 
  学校非教学科研岗位急需的其他专业人才(如财务、审计、基建等),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15年整。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第一层次
 
  1.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
 
  2.以引进的人才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选聘工作助手,并以团队形式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3.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基金;
 
  4.根据国家政策配备工作用车;
 
  5.给予安家补贴费200万元。
 
  (二)第二层次
 
  1.年薪30-50万元;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200-40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
 
  3.给予安家补贴费100万元。
 
  (三)第三层次
 
  1.薪酬按国家政策和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100-15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
 
  3.给予安家补贴费80万元。
 
  (四)第四层次
 
  1.薪酬按国家政策和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10-30万元的科研启动基金;
 
  3.给予安家补贴费45万元。
 
  (五)第五层次
 
  1.薪酬按国家政策和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执行。新引进博士按副高(专业技术岗七级)待遇发放校内绩效工资,时间为2年。新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在职博士参照该项标准执行。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10-20万元的科研启动基金;
 
  3.给予安家补贴费30万。凡属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院系尚无博士的学科(专业)或专任教师中博士比例小于10%的学科(专业)等岗位引进的优秀博士(世界高校排名前200名的学校、国内985高校等毕业,或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并被SCI收录,影响因子5.0以上)安家补贴费为40万元。
 
  以上各层次引进人才到岗并办理完结相关手续后,学校提供廉租周转房壹套(可入住叁年);如不选择租赁学校周转房的,按1200元/月发放住房补贴,时间为3年。在职培养博士不享受此待遇。学校积极与南充市人才办衔接,协助申请政府资助的奖励及其他优惠待遇。
 
  (六)第六层次
 
  薪酬按国家政策和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说明:
 
  1.以上待遇仅限人事关系、工资关系正式转入学校的全职引进人员。特殊专业及学科建设特别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相关待遇由学校直接研究决定。
 
  2.具有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引进,经资格认证、学历确认以及学校人才评价机构评审后,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3.引进人才若自带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课题,按《川北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配套。
 
  4.本规定涉及到的经费计算币种均指人民币。年薪为税前收入,其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安家补贴费为税后金额,到校后分期拨付。
 
  5.科研启动基金超过50万元的根据学校财务预算按年度拨付,最长不超过3年。
 
  6.对年龄小于35周岁、学校学科建设急需、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学校可以给予更优惠的特殊政策。
 
  7.引进的一至五层次人才的配偶,若其职称在中级及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调动政策的,学校可以协助办理工作调动;若因政策原因未能成功办理工作调动的,或其配偶虽不符合调动条件但具有本科学历的,或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小于45周岁的,学校可以以编外聘用(人事代理)的方式解决其工作问题。本校在职教职工达到上述人才层次标准的,若需解决其配偶工作问题,也适用此款之规定。
 
  四、应聘须知:
 
  (一)高层次人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全年实施。
 
  (二)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 川北医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个人相关应聘材料直接发送至cbyxyrscrsk@1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聘主管部门: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东顺路55号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邮编:637000
 
  联系人:张老师 蒋老师
 
  联系电话:0817-3352199、3352198
 
  人事处招聘邮箱:cbyxyrscrsk@163.com
 
  相关附件:
 
  1. 附件1.docx
 
  2.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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