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0-01-14 17:06:28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海珠区水务局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
 
  一、工作范围
 
  从事海珠区水务局局机关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招聘职位、人数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详见《海珠区水务局系统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即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邮箱:gzshzqswj@163.com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打包发送至邮箱gzshzqswj@163.com,邮件标题统一用“姓名+应聘海珠区水务局编外合同制人员”格式进行命名。
 
  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不符合上述报名要求的,报名材料不予接收。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近3个月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方能录用。
 
  六、待遇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它
 
  咨询电话:80928576(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洪小姐。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2020年1月8日
 
  附件1:海珠区水务局系统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