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高新区经济发展部招聘公告

来源:新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0-01-13 10:21:20
  新余高新区经济发展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余高新区经济发展部需招聘4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详见附件2);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高新区相关工作的情形;


  5.根据相关任职回避规定, 本次招聘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工作人员亲属(配偶、三代内直系、旁系、姻亲)不予接受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时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大楼210室(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0-7111881。


  报名时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报名表(附件1现场填报)和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另提供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考试


  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招聘名额与该岗位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笔试。笔试内容为客观题(题型参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


  2.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加提问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的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入闱体检考察人选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比较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按成绩高低递补;考察阶段被判定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高新区聘用人员待遇,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另行计发绩效考核工资(考核合格者年绩效工资不低于2万元);聘用期间,按高新区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附件1: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新余高新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