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来源:阿勒泰地区人民政府 2020-01-09 15:45:43
  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办案团队建设要求,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序号

专业及学历要求

民族

招录计划

民族

招录计划

1

大学本科、法学

汉族

2名

少数民族

2名

2

大学本科、不限

汉族

3名

少数民族

2名

 

  二、岗位职责


  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本级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月9日-1月13日,北京时间10:30-18:3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政治部办公室(301室),联系人:巴合提  2314711、15009075551


  3.携带资料:


  (1)报名人员下载《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2月初)


  报名人数20人以下只采取面试形式,超过20人采取笔试及面试形式。


  (三)体检(2月中旬)


  1.体检当日由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四)政治审查(2月中旬)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五)公示与聘用(2月中旬)


  1.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六)培训(2月下旬)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前由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组织培训,培训内容检察业务知识、案件管理系统、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后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保障


  按同类同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相关事宜


  报名人员请关注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平台,随时关注考试动态。


  附件1:《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政治部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