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海珠华洲街道招聘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4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0-01-09 14:57:15
  华洲街道公开招聘四名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四名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4名,主要从事辖区环境卫生及垃圾分类宣传。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9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有组织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星期三)至1月17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海珠区华洲88号华洲街道环监所,电话:89887160。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华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本街道办事处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华洲街道对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标准按环监所内勤工资及考核方案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华洲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8日
 

  附件下载:华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