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贺州市市直学校专项招聘教师24人公告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 2020-01-07 15:15:50
  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做好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市直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计划面向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教师24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和招聘对象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为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生源师范公费师范毕业生。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属于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生源师范公费师范毕业生


  4.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1日至2002年1月1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6. 自愿在贺州市教育系统服务5年。


  (二)职位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20年1月2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


  (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283)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地点:广西民族大学双选会现场(思源湖校区李宁体育场)。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1.《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公费师范毕业生)》;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3.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诚信承诺书》。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招聘单位核验,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同时已签定的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面试


  此次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以及对试讲内容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运用、双边活动情况、语言教态、教学时间控制以及板书设计等。


  通过随机抽签方式,先确定同一考场不同职位的面试顺序,然后,对同一职位考生进行抽签,确定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后,允许考生备课20分钟,然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面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则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


  (四)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2020年7月上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贺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 考察。考察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


  (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283)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入编报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


  0774—5211675(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9567(贺州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


  2.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公费师范毕业生)


  3.诚信承诺书


  4.教育部直属六所培养公费师范生高校名单


  5.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


  6.核心课程证明


  7.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