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蓬莱市司法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人公告

来源:蓬莱市政府 2020-01-07 13:48:40

  蓬莱市司法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决定面向社会继续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退休职工;


  2、男性应聘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廉洁自律,无不良嗜好;


  3、大专以上学历(调解工作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能操作电脑优先;


  4、身份明确,社会关系清楚,在蓬莱市内有固定住所;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人民教师、医生,以及从事过仲裁、司法调解人员等退休人员可优先聘任。


  二、不适宜担任调解员的人员


  1、现役军人;


  2、正在被刑事起诉或已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人员;


  3、曾担任过调解员,但被取消资格的人员;


  4、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曾经违法犯罪人员;


  6、其他不宜担当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三、人民调解员基本职责


  1、接受司法局委派、委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接受行业部门领导,积极参与行业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严格依照《人民调解法》调解纠纷,做好调解案件登记、统计和卷宗整理归档工作;


  4、参与化解涉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涉诉信访案件化解;


  5、接受法院邀请,参与诉前调解和行政和解等工作。


  四、基本待遇


  本次选任调解员每月生活补助为1500元,每调解成功一起案件给予50元-300元不等的补贴,具体数额由市人民调解主管单位考评认定。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先拨打电话0535-3350620进行报名预审,预审通过后于2020年1月13日之前到蓬莱市司法局(蓬莱市南环路13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递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核需提报材料:


  1、《蓬莱市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对面试通过的人员进行政审。


  (五)公示:对拟选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未调解成功一起案件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颁发聘书及人民调解员证书,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报名联系人:宋昌明


  赵  鑫


  报名联系电话:0535-3350620


  蓬莱市司法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