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宝鸡岐山县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通知(40人)

来源: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0-01-06 13:59:02
  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19〕1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县级机关见习时间安排:


  2020年1月6日~1月8日 报名遴选


  2020年1月16日~2月21日 学生见习


  二、报名条件


  到县级机关见习的学生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三以上在校本科生和在校研究生岐山籍或从岐山县考取的学生中遴选40人。


  1.思想积极向上、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


  2.综合素质较高,能够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资料。


  3.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5.遴选到县级机关见习的学生一般应为岐山籍或从岐山县考取的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应占一定比例。


  6.已参加过见习的大学生不能重复参加。


  三、报名遴选


  到县级机关见习的大学生可登录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ishan.gov.cn)下载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附2寸彩色免冠近照、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持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见习大学生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到团县委报名(岐山县凤鸣西路51号,联系电话:0917-8212593),团县委按照名额(附件2)审查遴选后分配至各见习单位。


  四、相关要求


  1.县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负责做好见习活动的协调实施、遴选分配、制作见习证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见习期间教育管理等工作;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团县委做好见习期间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向团县委拨付见习大学生生活交通补助每人1000元以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县人社局负责落实见习单位,并做好见习生教育管理工作。


  2.各见习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指定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安排大学生到基层调研。见习结束时,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


  3.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不参加接待等活动。要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见习大学生事假、病假需经见习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并告知团县委后方可离开。大学生在见习期内,如出现无故离岗、无理取闹等不遵守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见习单位可协商团县委停止其见习工作,并将情况反馈至选派高校,并作出相应处理;如出现打架斗殴、盗窃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填写《见习大学生考核表》(附件3),并完成一份12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的工作表现在《见习大学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报送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备案。


  附件:


  1、2020年寒假见习大学生登记表.doc


  2、2020年寒假见习大学生名额分配表.docx


  3、见习大学生考核表.doc


  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