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临清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力量招聘24人公告

来源:临清市人民政府 2020-01-04 09:59:33
  临清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力量招聘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临清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对象信息调查核实项目”购买服务事项委托,临清市正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力量2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招聘要求及职责
 
  工作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必须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及各种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法律、中文、文秘、汉语言文学、计算机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录用。
 
  年龄及其他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在170CM以上,女身高在160CM以上,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视力、听力正常(以体检结果为准),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和沟通协调能力。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服务。
 
  四、不得应聘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有纹身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和考试委托临清市正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7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地点
 
  临清市新华路中段总工会一楼正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新华书店对过)。
 
  (五)联系电话
 
  联系人:于主任   手机:17763585976
 
  办公电话:0635-2323666
 
  六、其他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证明1份、近期1寸蓝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随时取消资格。
 
  七、资格审查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考试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总成绩排名前24名(届时将在临清市正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人员名单)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录用及培训
 
  (一)录用。面试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录用。
 
  (二)培训。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临清市民政局组织专题培训,培训合格后参与社会救助有关工作。
 
  (三)试用。通过以上考核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临清市正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派遣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会救助经办力量,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只缴纳工伤保险,试用期工资为〔3500×24-招聘费用-100×24(管理费用)〕除以24后的金额。试用期合格后,每人每月工资、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共计3500元。
 
  十一、工作地点
 
  临清市民政局、临清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辅导资料,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名期间,请广大应聘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参加考试。
 
  (三)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2、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3、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声明:临清市正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招聘单位的委托单位,如有其他机构或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收取任何费用,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