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崇仁县城管招聘(补录)5人公告

来源:崇仁县人民政府网 2019-12-17 17:25:02
崇仁县关于招聘(补录)县城市规划执法协管人员公告
 
  为了巩固“两违”整治工作成果,及时查处和制止“两违”建房行为,经崇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崇仁县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规划执法协管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规划执法协管工作岗位共5名。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
 
  4、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
 
  5、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在1.70米以上,男性。
 
  6、退伍军人,土木工程建筑专业人员,有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经验人员,持有驾驶执照C照以上并且实际驾龄3年以上的人员优先。
 
  7、户籍在江西省崇仁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 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同时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崇仁县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崇仁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2019年12月12至20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崇仁县城市管理局五楼(县府西路22号原供电局大楼)
 
  联系人:余建滨;联系电话:13807944525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崇仁县城市管理规划执法协管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执照。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户口簿、结婚证明。
 
  (三)资格审查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政审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组成政审考察组,对拟招聘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公告要求对招聘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历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面试
 
  对经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及言行举止等(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
 
  因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的采用后位递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崇仁县城市管理局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崇仁县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崇仁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举报经查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县城市管理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试用期。经培训合格者由城市管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试用的不予聘用。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劳务合同一年一签。
 
  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发放基本工资70%,试用期合格后,工资1800元/月(含基本工资和奖励性工资),绩效考核奖人均4000元/年,节日费、降温费等福利2000元/年,另办理社保、医保、工伤保险。
 
  咨询电话:13807944525
 
  联系人: 余建滨
 
  监督举报电话: 13507940096
 
  特此公告!
 
  崇仁县规划执法协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