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分宜县应急救援队招聘9人公告

来源:分宜县人民政府网 2019-12-17 10:21:14
分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为加强分宜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解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提升分宜县应急救援能力,结合分宜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政府出资,多种体制”的原则,积极探索具有分宜特色、符合分宜实际的应急救援力量增长模式,逐步建立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为构建平安和谐分宜提供有力保障。
 
  二、岗位及名额
 
  (一)岗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战斗员。
 
  (二)名额: 9人
 
  合同制战斗员(男) 9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新余市以及周边城市户口(含农村户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18-25周岁(1994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165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符合军人体型达标标准(体质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BMI合格范围18.5-2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专业特长(有B2驾照、汽修、篮球)和消防部队工作经历以及正规大专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聘用。
 
  (三)开考条件
 
  报考人数达到拟招聘岗位名额的3:1的比例(含等额)开考,达不到3:1比例,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者将直接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招聘公告及报名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4日
 
  (二)报名地点
 
  新余市分宜县岭北东路分宜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0790-5882947(办公室)
 
  18807902036(钟指导员)
 
  13479000611(刘班长)
 
  (三)报名须带材料
 
  1.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自愿加入应急救援队伍申请书一份;
 
  备注:如是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招聘考试
 
  考试内容:
 
  (一)笔试
 
  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内容: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2.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
 
  上午9:00-10:00
 
  地点:分宜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面试
 
  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内容: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方式(每人5分钟),主要考察消防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2.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上午10:30开始
 
  3.地点:分宜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体能考试
 
  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 3000米、10米X4折返、单杠、仰卧起坐四个项目。3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米X4往返占体能成绩20%、引体向上(单杠)占体能成绩20%、仰卧起坐占体能成绩20%,测试项目达标标准按《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执行,3000米不合格直接淘汰。
 
  2.时间: 2019年12月24日下午下午: 15:00—17:00
 
  3.地点:分宜县体育中心田径场。
 
  (四)计分方法
 
  考试成绩100分,按体能60%、笔试20%、面试20%分值比例计算。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六、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
 
  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体能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折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人选,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参加政治审查、体格检查。
 
  (一)政治审查:由招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现实表现证明,必要时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前往应聘人员所在地派出所或所在学校实地审查。
 
  (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增补:如出现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按所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与待遇
 
  (一)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完毕后,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按程序公示后的合格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办理有关手续。
 
  (二)试用期为两个月(期间进行集中培训),期满后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工作待遇。按照2019年7月26日省政府同意下发的《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大幅度提高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并建立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2个月工资)等长效激励机制,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首次任职后工资为4500元,工资档次随年限和职级的晋升逐年增加。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构成,全省实行统一供给标准,并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按照2018 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区域相应划分为三类,每类区域基本工资起点标准(1级)按照相当于所在地2018 年最低工资标准的3 倍确定,由低到高设置1 级至25 级基本工资标准。其中,队员为1 级至15 级,副班长为3 级至17 级,班长为5 级至19 级,副队长、副指导员为8 级至22 级,队长、指导员为11 级至25 级。
 
  (二)津贴补助。津贴补助由职务(岗位)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构成。
 
  1.职务(岗位)津贴。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800 元,副队长、副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600 元,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00 元,副班长、灭火救援一线通讯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00 元。
 
  一人多职或多岗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职务(岗
 
  位)津贴标准。
 
  2.职业技能等级津贴。为鼓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习技术、提高灭火救援的职业技能(专业技术)水平,在符合“证书与岗位相匹配”的条件下,根据其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按以下标准发放职业技能等级津贴: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工程师为每月1000 元,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工程师为每月800 元,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助理工程师为每月600 元,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技术员为每月400 元,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为每月200 元。
 
  3.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对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高危职业补助。政府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包括队长、指导员、副队长、副指导员)的高危职业补助标准为每月1200 元,其他队员为每月800 元。
 
  (三)奖金
 
  1.年度考核奖励。对思想政治坚定、工作履职尽责、体能技能达标、纪律作风优良且经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所在政府专职消防队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给予奖励。年度人均奖金水平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均月基本工资的2 倍核定,奖金分配应根据队员考核结果(等次)确定,具体考核和奖励办法由政府专职消防队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依据省消防救援总队的有关规定制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不予发放年度考核奖励。
 
  2.工作年限奖励。为稳定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为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立工作年限奖励制度。第一期劳动合同签订3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3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1.2 万元;第二期劳动合同签订5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5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2.5 万元;签订第三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连续工作每满一年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0.5 万元。
 
  (四)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录取后统一发放服装,包食宿,每周安排1天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表现优秀的下一步在国家正式消防员招录中将优先招录,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将有机会选拔到消防救援学院深造,定向培养为指挥员。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消防员职业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五)其他待遇由劳动合同统一约定。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分宜县应急救援大队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