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竞聘46人公告

来源: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19-12-17 09:52:42

  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竞聘公告


  为深化实施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用人分配制度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面向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竞聘共计4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竞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竞聘岗位


  本次竞聘中层管理岗位11个,中层以下一般岗位35个,具体竞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竞聘岗位汇总表》。


  (二)竞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形象气质,身心健康。


  2.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与所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经验,熟悉经济建设工作并符合相应岗位的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开拓精神、组织协调能力。


  3.报考中层管理岗位需大专以上学历,45周岁(含)以下,现任正科级3年(含)以上。报考中层以下岗位需本科以上学历,40周岁(含)以下,具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和相关工作经历。


  4.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6.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19年12月19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任资格。


  二、竞聘程序及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竞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19日(上午8:30—下午5:00)


  2、报名地点:区政务中心二楼西厅会议室(一)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部门(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4、报名结束后,对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相应岗位职数或取消该岗位竞聘。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报名一并进行,需提交的材料:


  1.《2019年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一式两份;


  3.学历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各一份。


  4、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12月20日在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竞聘考试。


  本次竞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区政务中心二楼礼堂。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重点考察竞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岗位匹配度等。如果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设置最低合格线。


  笔试成绩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由竞聘人员自行查询。


  (四)确定结果及公示。根据竞聘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适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原渠道退回。岗位聘期3年,聘任期满,聘任职务自行免除,重新竞聘。


  (六)相关政策说明。


  编制政策 开发区实行全员聘任制后,现有行政事业身份人员所占编制可继续保留。


  身份管理 被正式聘用的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保留档案身份,正式聘任后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原机关事业身份的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在开发区按聘任职务兑现待遇。


  绩效薪酬 根据聘用岗位和绩效确定薪酬,实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按照“总额+浮动”方式确定薪酬总额,每年核定、浮动管理。薪酬总额分为基准额度、上浮额度和奖励额度三部分。基准额度参照开发区所在地机关工作人员同等水平与核准的人员数量测算核定;对于上浮额度,根据开发区绩效考核评价等次确定,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的按基准额度上浮100%、良好的上浮70%、合格等次的上浮50%,不合格的下浮10%-20%;对于作出重大贡献、指标完成情况特别优异的,经同级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可以再上浮一定比例作为奖励额度。建立相应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政策保障体系,对正式列入全员聘任制的人员,按照国家与地方相关政策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手续。


  交流机制原机关事业身份人员在聘任期内属正常情形交流出开发区的,档案职级和开发区聘任职务不对等的,可参考在开发区所任职务。


  三、其他


  本公告由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5970849、13953110585、13290100750


  附件1:2019年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竞聘岗位汇总表.doc


  附件2:2019年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岗位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doc


  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