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9-12-17 09:15:10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2020年人事代理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学历结构,提升新教师素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面向高水平大学专项招聘中小学各学科教师教师20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0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6.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其它学科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


  7.高水平大学(以国家教育部2017年9月公布的招聘对象是《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的2018、2019、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2020年7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到证。


  8.报考年龄根据学历要求一般按本科、硕士、博士对应25、30、35周岁及以下;(25周岁则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9. 港澳台大学毕业生应取得教育部有关部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


  10.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一览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大学学习期间受到公安部门行政处罚的;


  5.在大学学习期间受到学校警告处分及以上的;


  6.所报学科专业成绩出现两次以上补考的;


  7.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其活动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4日-12月18日,截止时间12月18日上午12:00;


  (2)网上报名地址:zhaopin.hedu.com.cn;


  (3)现场宣讲时间:2019年12月17日上午9:00;


  (4)宣讲会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B112教室;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养、心理素质等。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若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员。同时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站公示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核


  由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现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1、《武汉市洪山区2020年人事代理教师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


  2、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公章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打印的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材料复印件;


  6、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7、2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参考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学科知识、教育理念、职业认知、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在不突破专项招聘名额的前提下,招聘小组根据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参加面试人员仍不足1:2比例,则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面试,招聘小组根据达到75分及以上的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对于面试合格人员收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并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岗位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招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报到派遣手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资料,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020年7月31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办理手续


  受聘人员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武汉市洪山区教师工作科(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具体时间见后期网上或微信群通知,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七)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选择岗位后与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身份为人事代理教师,人员经费全额纳入洪山区财政预算。人事代理教师在职期间薪酬参照洪山区同类事业编制内教师工资和政策性奖励水平确定,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确定;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内教师相同的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学习培训、提拔任用等待遇。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随时留意招聘现场及学校就业信息网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有效信息,招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专场招聘各环节中未能被聘用或因故未能参加的学生,还可报名参加洪山区教师社会公开招聘。


  3、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件及其它资料,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聘用人员的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区人社局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有关规定认定。


  四、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黎明村118号


  邮编:430070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27-87882789


  附件1:武汉市洪山区2020年人事代理教师专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3: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2020年人事代理教师华中师范大学站专项招聘岗位表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