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奉新县禁毒办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招聘17人公告

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2019-12-16 10:56:30
奉新县禁毒办公开招聘合同制乡镇(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全省禁毒8.31工程暨缉毒执法现场会,配齐配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队伍,充分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奉新县禁毒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乡镇(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乡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17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4名);
 
  戒毒康复专职人员配备安排:冯川(9人)、上富镇(1人)、会埠镇(1人)、罗市镇(1人)、澡下镇(1人)、干洲镇(1人)、赤岸镇(1人)、赤田镇(1人)、宋埠镇(1人),共计17人,人员配备采取录用人员居住地就近优先安排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心禁毒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电脑操作及社会工作能力,自愿从事乡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男性满21周岁至50周岁(1998年12月15日之前出生-1969年12月15日之后出生),女性满21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1998年12月15日之前出生-1974年12月15日之后出生)。正在从事禁毒工作或曾从事过政法、教师、医生、社区工作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特长和社会工作资格(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助理心理咨询师)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4、户籍不限;
 
  三、工作待遇
 
  1、月工资2600元/月(含三险及管理费),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医保、工伤保险,个人缴交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另:享受双休、法定节假、绩效奖励等,若有违反聘用合同的进行解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在奉新县政府网、江西奉新发布微信号、奉新公安微信公众号(jxfxfb)、奉新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23日(双休日照常)。
 
  3、报名地点:奉新县禁毒办(奉新县公安局办公楼二楼东边禁毒大队)
 
  4、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五、面试、体检、政审及聘用
 
  面试、体检及政审工作会同人社、财政部门进行。
 
  1、面试
 
  (1)面试内容: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总分计100分;
 
  (2)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3、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要回避的情况等;
 
  4、聘用:体检、政审合格后,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提出聘用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按学历由高到低聘用,学历相同时,按年龄由小到大聘用,政审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监督电话:4618822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本人如实参与本次招聘所有事项,填写的内容及所带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王警官13576153766 邓警官13907057956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招聘公告由奉新县禁毒办负责解释。
 
  奉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