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聊城市豫剧院招聘优秀专业人才简章

来源:聊城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9-12-12 09:11:13

  2019年聊城市豫剧院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将2019年聊城市豫剧院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三年以上专业院团演出工作经历,本人有主演剧目;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应聘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12月19日为截止日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下表

 

招聘

单位

主管

部门

岗位

类别

岗位

等级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面试比例

聊城市豫剧院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豫剧表演

1

中专

以上

戏曲表演

1:3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 9:00-12月20日16:00


  报名地点: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88号404房间)


  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市豫剧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三年以上专业院团演出工作经历证明;


  4、近三个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试。专业测试和面谈交流同时进行(20分钟)。专业测试内容为:现场才艺表演。面谈交流内容为:专业问题问答。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专业测试、面谈交流时间: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25日。


  考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和面谈交流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谈交流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确定,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考试人选、考试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聊城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聊城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市豫剧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报名咨询电话:


  市文化和旅游局0635-6066185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8288776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