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人公告

来源: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2019-12-11 16:01:49

  关于为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38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辅警身份性质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部分特殊、专业岗位年龄适当放宽,职位表中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四)具有职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山东省内常住户口;


  (七)身心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泰安警方”微信公众号、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网(http://www.tayfzj.com)和泰安招聘网(http://www. taianzhaopin.com)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12月31日


  (三)报名地点:泰安市红门路34号院内北一楼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泰安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院内)。


  (四)报名步骤:


  1、报名者需要先从网站http://www.tayfzj.com上下载(附件1) 《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查看具体招聘职位信息。


  2、下载(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表格最下方备注要求填写;


  3、将填写完毕的(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djyfzj@126.com(“劳动局扬帆职介”首字母;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所报职位);


  4、邮件发送成功后,拨打电话6223579; 6631498咨询邮件填写是否正确;工作人员确认登记表填写无误后,请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扬帆公司现场报名: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以及经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的《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2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5、现场工作人员将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体能评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参加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笔试合格的,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将划定及格线,低于及格线的不计入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1年内有效,招聘职位或辅警岗位出现空缺的,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候补体检(不服从安排、自愿放弃的除外)。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岗位缺额,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泰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辅警岗位工作。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应发3050-3650元/月,实发2450-3050元/月,根据岗位特点和考核情况据实发放,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公安机关为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统一服装。


  十一、有关说明


  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泰安扬帆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tayfzj.com)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泰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223579;0538-6631498;0538-8276879。


  附件1: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