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招聘公告

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 2019-12-11 11:45:09
亳州仲裁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仲裁员的公告
 
  亳州仲裁委员会是亳州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亳州设立的唯一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自2001年成立至今,亳州仲裁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专业高效”的理念,化解了大量民商事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2017﹞18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皖法办发﹝2019﹞21号)等有关规定,亳州仲裁委员会将于2019年开展换届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应符合下列法定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选聘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提供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亳州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各类型案件数量和仲裁员要求量对候选人员进行初步遴选,提出拟聘仲裁员名单。
 
  (三)聘任。亳州仲裁委员会审议拟聘人员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聘任人员,颁发仲裁员聘书。
 
  三、聘期及报酬
 
  (一)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与新一届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
 
  (二)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仲裁员报酬。
 
  四、报名材料
 
  1.《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二份;
 
  2.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身份、学历、工作经历、任职、专业成果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1.纸质版《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一式二份及其他申请材料一份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至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0110室亳州仲裁委员会。
 
  2.现任本届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如欲继续从事仲裁员工作的,按本公告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3.亳州市律师行业仲裁员选聘工作,由亳州市律师协会统一推荐。
 
  联系人:孙继,联系电话0558-5115897。
 
  亳州仲裁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