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遴选兼职团干部通知

来源: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12-10 10:59:45
  关于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遴选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按照共青团深化改革要求,经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从基 层团干部和青年教师中选派2名优秀教职工兼职校团委副书 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兼职职岗位及人数
 
  校团委副书记,2人。
 
  二、兼职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三、遴选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校内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
 
  2.年龄原则在 35 周岁以内。
 
  3.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作风过硬、能吃苦、 有奉献精神;
 
  2.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等次(试用期除外);
 
  3.组织协调能力强,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具备发展潜 力和培养前途;
 
  4.有学生工作或基层共青团工作经历,工作成绩突出者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在试用期内的;
 
  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形式
 
  根据挂职干部原岗位性质,兼职形式为:专职辅导员在管 理一个教学班的基础上到岗工作;专任教师完成基本工作量(参 照行政兼课人员)的基础上到岗工作;行政管理岗人员承担原 岗位部分工作,承接接收单位交予的工作,到岗工作具体时间 协商确定。
 
  五、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人选请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于2019年12月13日16:00 前报至组织宣传统战部(德馨楼302室)。
 
  (二)单位推荐
 
  各二级单位结合兼职干部条件推荐人选,填写推荐意见, 并审核盖章。
 
  (三)审核和考察 组织宣传统战部、校团委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 考察,确定拟兼职人员。
 
  (四)其他
 
  拟兼职人员报经校党委审定后,按程序办理手续后到岗工 作。选派干部在兼职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 以接收单位为主;兼职人员的原岗位工作由派出单位作合理调 整,保证兼职干部在接收单位岗位上可正常履职。党组织关系 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到兼职单位所在党支部或留在原单位所在党 支部,兼职期间接受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共同考核;人事、工 资关系保持不变;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 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抓好本次选聘团干部的宣传动员、选拔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选派干部的质量;协调好选派干部所承担的 原岗位工作,确保选派干部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组织宣传统战部、校团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组织宣传统战部 87660842;校团委 85736785
 
  中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
 

  附件:《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遴选共青团兼职干部报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