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昆明嵩明县嵩阳卫生院非编合同制护理人员招考3人简章

来源:嵩明人民政府 2019-12-09 15:22:26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19年非编合同制护理人员招考简章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为进一步充实医疗队伍人员建设,提升专业化工作水平,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护理人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察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1.专业:护理专业
 
  2.岗位:临床护士
 
  3.招聘人数:3人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嵩明县户籍;
 
  2.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3.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非全日制专科;
 
  4.学历要求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业院校毕业;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6.持有护士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好,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10.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11.同意按用人单位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12月9日(8: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递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证(证件为原件),审阅相关报名资格条件,资格审核通过后按医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相应项目考试,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考期间保持通畅。
 
  3.报名地点:嵩明县玉明路763号嵩阳卫生院四楼预防接种门诊(联系人:高淑芬;电话15398557686)。
 
  五、考试
 
  1.本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操作结合的综合评分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100分制)*0.3+面试成绩(100分制)*0.3+操作成绩(100分制)*0.4;
 
  3.笔试、面试及操作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结束后将参考人员成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总成绩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相关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在体检环节考生因身体原因或主动放弃体检,则由后面的考生顺位替补;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七、考察
 
  由嵩明县嵩阳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社会行为、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2天。
 
  九、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或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聘用条件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十、录用
 
  通过综合考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医院指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到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报到进入试用环节。
 
  十一、劳动合同及待遇
 
  1.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报医院批准,转为正式合同制人员,医院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2.医院招考的合同制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制人员试用合格后须与医院签订由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医院根据合同制人员学历、专业及执业资格证持证情况签订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聘用。
 
  4.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自进入医院工作岗位之日起,三个月后根据所在科室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发放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5.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执行标准工作制,法定节假日休假参照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执行。
 
  6.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予以聘任,职称工资按医院规定发放。
 
  7.与在编在职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学习、进修待遇。
 
  十二、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应试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次招考活动各环节接受纪委、主管局及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0871-67911441
 
  十三、此招考简章解释权归嵩明县嵩阳卫生院所有。
 
  十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考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代理方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