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10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9-12-09 14:30:09
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关于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公告
大兴区林校路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林校路街道交通辅警人员10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大兴区常住户口;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5.35周岁以下(1983年 11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交通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9.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口吃;
10.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含行政拘留),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兴丰段京开西侧7-2号)办公楼202室。
(三)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招聘交通辅警报名表1份;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请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蓝底),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提示:照片背面务必填写姓名)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2:1。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公示体检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林校路街道办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工作待遇
1.聘用:应聘上岗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参照一线执法辅助岗执行。
八、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81295162,杜颜伟、王馥兴
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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