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选聘6人简章

来源: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2-09 11:08:27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聘人数
 
  面向重庆市内公开选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江津区内选聘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专业不限,写作能力强者优先。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江津区内选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拥有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的品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六)在白沙镇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从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4.在现工作单位未达到招聘时约定的服务年限。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聘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聘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党建办公室(白沙镇滨江中路115号417办公室);(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601021390@qq.com。
 
  3.报名资料:(1)《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均在审验后退还),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2张,网上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报名资料原件在笔试时提供)。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由中共江津区白沙镇党委确定考察人选,对进入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的,由中共江津区白沙镇党委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同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相关要求组织,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确定拟选聘人员和公示
 
  由中共江津区白沙镇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对拟选调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在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网站地址IMG_256http://www.jiangjin.gov.cn//xz/jjq_bsz/bsz_index.html。
 
  (七)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由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说明
 
  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简仁训陈飞 (19923753593,18883113099)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
 
  附件:1-3
 
  附件1:重庆市江津白沙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重庆市江津白沙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