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郑州荥阳市直事业单位选调57人公告

来源: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9-12-07 10:09:24
荥阳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服务群众能力,根据各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从我市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部分人员充实到我市部分缺编事业单位。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数量
 
  市委办所属事业单位14人、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4人、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5人、纪委所属事业单位4人、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8人、督查局所属事业单位5人、社治委所属事业单位5人、工商联所属事业单位2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5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3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人,以上11个单位共计选调57人。
 
  二、选调的范围及条件
 
  全市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教育教学、医疗单位除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公共媒体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电话:0371—60252068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荥阳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党组审核同意盖章)。
 
  (2)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5。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荥阳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选调名额递减。
 
  (3)发放笔试准考证: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2月27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开考比例为1:3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选调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职数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政策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七)公示及选调手续办理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曾厚宏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李云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赵卫华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周红武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范喜昌 市委编办主任
 
  张荣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冠顺 市财政局局长
 
  史冠鹏 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主任
 
  王胜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周红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胜烈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选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五、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参加选调,在选调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选调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3.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另行通知。
 
  附:荥阳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荥阳市公开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6日